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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履行三包还侮辱车主 未解决

车辆2020年7月份发动机漏油维修一个月,2021年一月份开始发动机频繁出异响,四月份开始失去动力,四月份连续进场4次,期间两次发生高速120动力瞬间失去状况,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。累计维修时间长达40天。根据3包法想奔驰4S店提出维修。他们态度恶劣,冷嘲热讽,言语侮辱车主。并且报警尝试用武力带走车主。后经警察协调被动出示维修记录。但是拒绝执行三包服务法。理由是高速上120公里时动力缺失并不属于动力问题。而且4S店无法出具奔驰厂家的维修方案。导致车辆无法修复。现希望奔驰厂家接受三包条规正常履行三包法,提供退换车的三包服务。其他证据包括视频与录音无法上传,证据包括车主购买记录,准许公开的车辆维修信息,销售4S店的交流录音(经过许可的)以及400电话录音

品牌车型: 奔驰A级
单    号: 124386
投诉时间: 2021-07-01
诉求服务: 发动机,车身和电气,服务,
经 销 商: 利星行沈阳汽车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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